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令(第18号),推动医药卫生科学技术进步,提高我国临床检验工作水平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,经科学研究、试点和专家反复论证,决定淘汰三十五项
.首批淘汰三十五项临床检验项目、方法的规定[J].临床检验杂志,1992,(2):